关于我公司VOCs污染整治达标的承诺
关于我公司VOCs污染整治达标的承诺
永康市喜来顺工贸有限公司创办于2006年,是一家致力于高档非标门的研究开发、制造、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,公司位于永康市象珠镇派溪吕工业区,厂区建筑面积约4350m2。现有员工80多名。现有年产6万樘非标门的生产能力。
公司自成立以来,非常重视环保工作,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,先后投入23万元资金用于生产工艺的改造、环境污染物特别是大气污染物的治理,使得公司的VOCs废气得到了有效的治理,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近期,公司响应《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》(浙环发〔2013〕54号)、《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》(浙环函(2015)402号)以及《永康市关于开展涂装(五金)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》(永环字〔2015〕58号)的推行,对于新老装置的环境治理问题特作如下承诺:
一、将严格履行项目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,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使用。
二、所有有机溶剂和含有有机溶剂的原辅料采取密封存储和密闭存放,属于危化品应符合危化品相关规定。对所有有机溶剂(特别是油漆、稀释剂)采用密闭式存储,减少使用小型桶装油漆、稀释剂。
油漆和稀释剂调配作业在独立密闭间内完成,并需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。
三、涂装生产线设置成完全封闭的围护结构体,配备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。
四、严格执行废气分类收集、处理。喷漆废气旋流喷淋+除雾器+低温等离子+旋流喷淋装置进行处理。
五、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VOCs废气处理设施进、出口监测和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,其中重点企业处理设施监测不少于2次,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不少于1次。
六、建立健全完善的台账管理制度,包括废气监测台账、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、含有机溶剂物料的消耗台账、废气处理耗材更换台账。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。
七、建立非正常工况申报管理制度,包括出现项目停产、废气处理设施停运、突发环保事故等情况时,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的报告并备案。
我公司将郑重遵守以上承诺。否则,将自愿接受上级环保部门按照环保有关法律、法规给予的处罚。
承诺单位:永康市喜来顺工贸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人:吕新陈
2017年 8月 06日